关于印发《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导则》的通知 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城乡规划局: 为提高新建农村住房安全、节能性能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设计导则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,加强新建农村住房技术指导和建设管理,落实规划选址、结构安全、保温和智能取暖措施等各项建设要求,指导农户建设安全、节能的住房。